为满足我市2021学年师资需求,现将2021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教师56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留学回国人员和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下同);
5.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5月16日至2003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6.平湖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平湖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师范类的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按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名单为准)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7.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要求;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
2.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其中: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具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的,可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专业对口的,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报考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3.其他事项:
(1)户籍时间界定:以2021年5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生源范围界定:指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上图,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
(4)硕士研究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5)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历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6)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以历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7)退役运动员中符合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平湖市户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并拥有大专(是否全日制普通高校不作要求)及以上学历者,可应聘体育学科教师。
四、招聘录用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公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1.公布招聘信息
中国平湖门户网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
(http://www.pinghu.gov.cn/)
平湖人才信息网
(http://www.phrcsc.com.cn/)
2.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
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心理学、日语学科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以及学前教育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其中招聘计划数1~2名的按1:6比例、3~4名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5月3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考试总成绩或面试[面试(试讲)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4.体检、考察
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由于拟录用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该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5.公示
中国平湖门户网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
(http://www.pinghu.gov.cn/)
平湖人才信息网
(http://www.phrcsc.com.cn/)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6.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报考统配岗位的考生,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招聘学校和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报志愿并确定录用学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各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均计入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平湖市职业中专(平湖市当湖街道南市路351号)精通楼。
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未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前往报名的,不予补报。
3.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六、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2021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下载后A4纸打印;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报名条件的历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毕业生提交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8.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运动员应提交退役运动员身份证明;有关人员需提供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
9.其他报考岗位所需证明资料。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4.拟录用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6.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聘用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8.本次公开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628670(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9.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1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