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备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效实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效实中学创建于1912年,为浙江省首批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2005年至2019年已连续八届列入“中国百强中学”。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教学成绩斐然。诺贝尔奖获得者屠呦呦,童第周等9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周光耀等6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均求学于此。李政道博士曾函赞效实“桃李满天下,成果布四海。”
学校详细情况请见效实中学官网:http://www.nbxiaoshi.net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试讲、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编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高校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可先应聘,如被录用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此次招聘教师岗位中的竞赛指导教师岗位,历届毕业生也可先应聘,如被录用同样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已就业人员报名时均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事业编制教师及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需要取得所在学校的同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表内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并提供个人简历及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证书扫描件或相关单位出具证明的图片文档,将上述所有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到效实中学官方邮箱:nbxiaoshi@vip.163.com。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
2、现场确认报名:
1)两处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①宁波市区:2020年11月21日9:00—14:00
宁波市效实中学白杨校区(白杨街178号)中山厅
②上海市区:2020年11月22日9:00—14:00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漕宝路88号)效实中学展位
2)现场确认报名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3)现场确认报名所需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资料。包括:报名表1份(附件2)、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本人简历、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属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宁波大市教师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要求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经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同意,此次招聘的5个竞赛指导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学校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地点。未按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初试
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
2、复试
5个竞赛指导教师岗位,复试环节采取笔试+试讲形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竞赛类题目,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及格线以下的予以淘汰,60分及以上的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试讲环节。
语文、地理、心理教师岗位,复试环节采取试讲形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采取直接试讲的岗位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效实中学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宁波市教育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各环节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考生应严格遵循相关防控要求,亮绿码、测体温、戴口罩并书面提交健康申报表(附件3)后才能进入学校。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向招聘学校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防疫要求如有变化,按最新防疫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认定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相应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电话:0574-87159576;联系人:楼老师。
(五)监督电话:0574-89183287。